答
以下从律师角度,结合民事诉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:
问题(1):朋友过去厂里,会不会被拘留
一般情况下,仅去厂里配合执行协商,不会被拘留。
拘留需符合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“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”等妨害执行情形(如隐匿、转移财产,暴力抗拒执行等 )。单纯去协商、说明履行困难,属于配合执行,不触发拘留条件。
问题(2):可以不过去吗?就电话跟他们协商可以不?
可以选择电话协商,但从执行效果看,法院执行人员、原告律师更倾向现场沟通(方便核实工厂情况、财产线索,推进执行)。
不过,法律未强制要求必须现场协商,若电话能清晰表达还款/履行计划、配合执行态度,且双方认可,电话协商也是可行方式。
问题(3):第一次电话问朋友在哪,朋友说在县城,现在可以不接电话?
不接电话存在风险:
执行程序中,被执行人有配合法院查明财产、沟通履行的义务(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被执行人需如实报告财产 )。长期不接电话,可能被认定为“拒不配合执行”,法院可据此采取罚款、拘留,或对工厂进一步查封等强制措施。
建议保持沟通,避免因“消极对抗”加重不利后果。
问题(4):如果过去厂里见面,但暂时还没钱处理,会被拘留?
只要如实说明“暂时无履行能力”,并表达积极履行意愿(如制定还款计划、配合财产查控 ),不会被拘留。
拘留针对“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”的行为,而非“无履行能力”状态。主动到场协商,本身是配合执行的表现,法院更倾向促成和解,而非直接拘留。
总结:建议朋友积极沟通(优先现场,也可电话),如实说明履行困难、表达配合态度(如承诺还款计划、配合财产调查 ),避免因“消极应对”触发强制措施,理性应对执行程序更有利。 若担心风险,可委托律师陪同参与协商,规范沟通流程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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